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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启示录(四)--黄卫东:美国的金融洗劫为什么能够得逞? ... ...

sujiaoshou 2018-3-12 10:04 934人围观

黄卫东:美国的金融洗劫为什么能够得逞?

2018-03-11 黄卫东 

  美国为很多国家培养了大批经济和金融专家。他们笃信美国推销的市场自由化理论,深信政府只会起负面作用,缺少基本的货币金融常识,但政府却控制了很多国家经济大权。这些人还积极推动本国政府放弃货币金融主权,将货币金融和经济主权交给市场,也就交给了美国和西方资本家。本文主要介绍主流经济专家因迷信自由主义而缺少的货币金融常识,导致国家货币金融主权被西方控制,从而让西方操纵市场,进行金融洗劫活动。

 

  在过去数十年,美国利用金融手段“洗劫”了很多国家,包括东南亚地区、拉美地区和俄罗斯等国家,造成受害国外汇短缺,无法进口必需物资,导致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其主要手段是为各国培养自由主义学派的经济学家,让他们笃信自由市场能够自动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经济发展;政府只会起负面作用,从而自觉地、想方设法地推动本国政府放弃各项货币金融和经济主权,包括误导本国人民,将国家货币金融和经济主权交给市场。其管理国家经济的基本原则就是,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干预市场,让市场决定一切。所谓市场,都是人们的交易活动,都是交易者博弈的结果。主流经济学家主张政府被动参与市场活动,也就是将政府掌握的国家金融经济主权交给了西方金融大鳄,方便西方金融大鳄  制造金融危机,掠夺财富。

 

  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就开始为很多国家培养自由派经济学家和金融专家了。在美国政治、经济与军事干预下,他们往往成为这些国家金融和经济领域的主流专家,成为政府的经济和金融智囊,甚至成为国家领导人。例如,1973年美国支持皮诺切特将军发动军事政变,推翻了智利民选总统,由美国培养的“芝加哥男孩”掌握了智利经济大权,推行美国经验推销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克莱因,2010)

 

  通过经济学教科书推销西方“主流经济学”,也是美国发明的宣传美国意识形态的重要办法。将美国的教科书推销到其他国家,从而让美国精英像控制美国老百姓思想一样,控制其他国家人民,尤其是战略对手的思想,让对手听从指挥。例如,著名的萨缪尔森《经济学》,就是这种性质的教科书。作者在第十版绪论(萨缪尔森,1979)中暗示,它是经济学初学者的入门教材。

 

  2001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曾长期担任美国内务部经济学家和总统私有化委员会研究部主任、马里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教授罗伯特·尼尔森,根据自己在政府工作的经历,撰写了一部经济学著作,题目就叫《从萨缪尔森到芝加哥学派经济学都是宗教》(尼尔森,2001),在美国引起了广泛关注,有十几位专家学者发表文章评论它(瑞德,2005)。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邓肯·弗利在其著作《睿智—亚当谬论及八位经济学巨人的思考》(弗利,2010)中指出,历史上著名经济学家们的经济学说都是经济神学。西华盛顿大学政治学教授肯尼斯·R.胡佛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经济学就是意识形态》(胡佛,2003)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马克·林德曾发表与萨氏经济学篇幅相近的专著《反萨缪尔森论》(林德,1992),以萨缪尔森《经济学》为对象,全面批判了西方主流经济学。斯蒂格利茨总结波兰尼的主要观点之一是“(美国精英推销的)自由市场这种意识形态,本是新兴工业利益团体的仆佣,这些利益集团选择性地利用这种意识形态”(斯蒂格利茨,2013)。美国的大学使用“主流经济学”教科书,培训普通美国大学生,以便占据他们的思想,从而在意识形态上让资本主义思想能够战胜其他思想,让资本主义制度深入人心;推销给其他国家,同样控制了他国精英和老百姓的思想。

 

  控制对手的思想,是战胜对手的最佳办法。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赫德森教授指出,“美国赢得冷战胜利,不是通过军事手段,而主要的是通过将一种似是而非的金融理论灌输给俄罗斯”;“使美国人得以成功实现这一阴谋的是,他们认识到,俄罗斯的政客和知识分子正经历一种认同危机,一种自我鄙视的精神创伤与羡慕西方的心理结合在一起。美国及其控制的全球性机构潜入了这个精神真空”(赫德森,2008)。苏联本是一个与美国争霸的强国,却因上层精英迷信西方的误导,自行崩溃解体了。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俄罗斯人均寿命从1990年解体前68.9岁下降到2000年65.3岁,人口则在苏联解体后的20年里持续减少,与20年前未解体时相比,下降了约5%,如果发生在中国,就相当于减少人口7000万。2005年俄罗斯总统普京在国情咨文中慨叹:“苏联的解体,是20世纪最严重的地缘政治灾难,对于俄罗斯人民来讲,它是一场真正的悲剧。”古人告诫我们,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无怪乎萨缪尔森有一句豪言,“如果我能为一个国家编写经济学教科书,我就不会在乎是谁在为它制定法律,又是谁在为它起草条约”。

 

  美国培养的金融和经济专家,虽然学识很丰富,但在新自由主义思潮控制下,却往往没有基本货币金融常识,常常被美国精英所左右,从而心甘情愿地按照西方“专家”的指示,将货币金融和经济主权交给西方,让美国制造经济危机,洗劫财富。他们常常忘记了一个基本常识,人的思想和行为规律,不是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而是人类社会自身塑造和发展的。他们将本国人民包括他们自身的行为和思想的塑造,交给了战略对手。本文主要介绍主流经济学家们在货币金融基础常识上的欠缺,分析其根源。

 

  一、货币不是财富,只是政府发行的不兑现欠条

 

  这是美国金融教科书上的基本常识,在美国经济学家米什金所著《货币金融学》(米什金,2010)—书中,清楚地写道:“联邦储备银行券(参见原书,就是指美元)是美联储向持有人开具的借据,也是一项负债。但是,和大多数债务不同,这些借据承诺用联邦储备银行券偿还持有人。”也就是说,货币是政府开出的不兑现欠条,美国政府只承诺用另一个美元来偿还你手里的一美元,不再拿黄金或其他任何物资来偿还你手里的美元了。在切凯蒂所著,2007年版《货币、银行与金融市场》(切凯蒂,2007),第2.2.1节商品货币与不兑现纸币,指美元是不兑换欠条;;17.1.2节明确指出,央行发行的现钞是央行负债。第15.2.1节低而稳定的通货膨胀—中央银行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指美联储实行通货膨胀政策,美元每年贬值,等于自动赖账。因此,美元是美国政府开出的自动赖账的不兑现欠条,由政府强制规定的唯一交换工具,是法定货币。

 

  但是,美国金融教科书通常先介绍美元有财富储藏功能(切凯蒂,2007),暗示学生,美元是财富。问题在于,所谓的财富储藏功能,是指美元可以到市场上购买财富,而不是指美元本身是财富。事实上,原本人类使用商品做货币的,而现在的货币、纸币是凭空制造的,与一个社会的财富是没有对应关系的。以前政府让老百姓拿黄金换政府印制的货币,货币代表政府发行的黄金欠条,对应的是政府拿货币欠条从民间换来的是黄金。现在西方国家政府已经取消了这个承诺,从而没有任何对应关系了,通常央行拿货币购买的是国债,与基础货币对应的是央行储备的国债。政府拿纸印钞票,投放市场,能够迅速增加市场货币量,不可能马上增加一个社会的实际财富数量。

 

  按照美国金融教科书介绍的基本货币常识,美元只是美国政府开出的不负责兑现的而且还自动贬值赖账的欠条。我国央行编著发行的《金融知识国民读本》(中国人民银行,2007)第1章第8节《钱非万能,但没钱万万不能》中,告诉大家:“今天的货币仍然充当贮藏手段,人们在银行的储蓄存款正是人们贮藏的财富。”

 

  主流经济专家以为西方货币是财富,最明显的证据,就是推动政府,拿财富换取并储备了大量西方国家货币,最高时达4万亿美元,到2016年9月底仍然达3.12万亿美元。国家储备大量西方货币是完全错误的。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资料,西方没有一国政府大量储备外国货币,包括他们的盟的货币,主要储备黄金,历史上,德国外汇储备曾达到859亿美元,就是西方国家历史上储备最多外国货币的纪录了,仅相当于中国最高储备的1/20,很大部分来自于美国政府的货币互换。

 

  我国的外汇储备大多是西方银行账户里的数字,大部分被西方控制,就是经济崩溃,需要使用了,或者与西方发生冲突,也必然被西方拿走而无法用于挽救本国经济。卡扎菲的利比亚政府和萨达姆的伊拉克政府,都曾储备了数百亿美元西方货币,在他们被西方军事打击的时候,这些外汇储备都被西方精英交给西方支持的反对派,用于推翻他们了。储备大量西方货币,等于为西方在我们内部寻找代理人,提供了免费资金,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曾担任美国央行行长的格林斯潘说过(格林斯潘,2011)“外汇可能因政治、金融或者军事原因而变得一文不值”,就暗示了这种情况。毛泽东时代,我国和刚刚取得独立的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并没有大量储备西方货币,或为贸易需要只储备很少的西方货币,其原因就在于此。我国主流经济学家十分推崇美国著名自由派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教授,但他在其著作《货币的祸害》(弗里德曼,2008)—书第一章指出,“其他国家的货币,就算是单位购买力很高的货币,我们也常常将其视为是一张纸或不值钱的金属而已”。事实上,弗里德曼在书中详细论证,就是黄金,作为货币来说,与使用纸币或石头做货币,并无本质区别,本身都是没有价值的。新自由主义学说的源头,奥地利学派主张政府不参与货币发行的金本位货币制度,将政府发行的不兑换纸币斥为厕纸货币。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的主流经济学家将弗里德曼和奥地利学派推上经济学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不理解他们的基本思想,表面上学习的是自由主义学派的经济学理论,实际接受的是美国精英的有意误导,接受的是市场化和自由化教条。

 

  美元成为美国国内货币,是美国联邦储备法强制要求美国国内交易必须使用美元。美元成为国家间贸易的主要结算货币,不仅仅是因为美国经济发达,更重要的是,美国通过军事威胁等手段,使很多小国选择美元作为石油等重要出口物资的结算货币。因此,从历史来看,根本不是市场化使美元占据国内外市场结算的主导地位,而是美国通过军事文化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推动。

 

  二、美国和西方各国政府没有对民间承诺货币可兑换

 

  在切凯蒂所著的2007年版《货币、银行与金融市场》(切凯蒂,2007),第2.2.1节商品货币与不兑现纸币,指美元是不兑换欠条。米什金的教科书,如前所述,表达了同样含义。政府不承诺货币可兑换,是欧美金融教科书讲授的基本货币常识。所谓货币可(自由)兑换,又称资本项开放或者资本自由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13),是指政府不限制市场上的货币兑换活动,而不是政府负责兑换,又称之为货币兑换市场化。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鲁格曼在其所著教科书中指出,美国央行自身极少干预外汇市场,通常由其他国家中央银行在必要时干预外汇市场来维护汇率(克鲁格曼,1998)。而且西方国家的货币兑换市场化,主要是盟国之间的货币兑换,其保障措施,是西方政府之间的货币互换协议,在外汇短缺时,可以借助政府间货币互换,获得外汇。2008年底“金融危机”爆发后,西方各国就通过货币互换的方式,从美国获得了5800多亿美元(参见当时的美联储资产负债表)。对于人民币或其他第三世界国家货币,西方国家则基本不存在有现实意义的货币兑换市场。人们拿大笔人民币到西方货币兑换市场,很难兑换到西方货币。美国和西方实际对人民币或其他第三世界国家货币实行了最严格的管制,比毛泽东时代的外汇管制效果还要严厉。

 

  很多国家的主流经济学家将货币可兑换解读为政府向民间承诺货币兑换其他国家货币。按照主流经济学家这种定义,美元也就不是可自由兑换货币了。因为自1933年以来,美国政府就再也不向民间承诺美元可兑换了(曼切斯特,1978)。如果美国政府承诺负责美元兑换,则各国就不可能缺少美元了。如果需要美元,就拿自己的货币去美国政府那儿兑换,就可以了。而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所谓亚洲金融危机、俄罗斯金融危机能够发生,就是他们缺少美元进口物资。如果美国政府承诺美元可兑换,就年存在这种情况了。

 

  人们拿其他国家货币,到美国货币市场兑换美元,能不能换到,公开来说,美国政府是不管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负责替美国政府买卖外汇,但一般不干预外汇市场(切凯蒂,2007)。实际来看,美国政府只安排了美国的大银行兑换其盟国的货币,从不兑换其他国家货币,包括人民币,因而第三世界国家难以拿自己的货币兑换大笔美元。西方国家,作为美国的盟友,在需要的时候,则可以通过货币互换,而不是市场兑换,从美国政府手里直接获得美元。美国实际上对人民币实行了最严格的管制,不仅限制了民间持有人民币,政府也从不持有人民币,很好地限制了美国境内的人民币数置。可是很多国家的专家却认为美元和西方货币是政府承诺的可兑换,推行本国政府承诺货币可兑换。

 

  与货币相关的国家间协议只有《国际货币基金协议》。该协定是政府间的协议,协议各项条款是政府间的相互承诺,不是政府对民间的承诺。其最重要的第八条,是各国政府承诺有限开放货币主权,让他国可以间接使用他们的货币购买本国物资,但购买量则受本国政府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1、各会员国未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意,不得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限制……

 

  2、任何会员国对其他会员国所持有的本国货币结存,如其他会员国提出申请,应予购回,但申请国应说明:

 

  (1)此项货币结存系最近经常性往来中所获得;

  (2)此项兑换系为支付经常性往来所必须。

 

  1944年最初通过的协定中,购买国可自行选用本国的货币支付或黄金支付。1971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写入协定的美元可兑换黄金承诺后,西方国家修改了协定,用支付特别提款权代替了支付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1)

 

  美国的金融专家们故意解读此项条款是对民间的承诺,称之为货市可兑换条款,暗示是政府对民间承诺的可兑换。例如,著名美国金融专家、斯坦福大学教授麦金农在1979年发表的著作《麦金农经济学文集》第2卷,即国际交易中的货币—可兑换货币体系中说(麦金农,2006),被广泛接受的可兑换货币的正式定义是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1,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在其《国际经济学》教科书中也支持了这个定义(克鲁格曼,1998);艾肯格林在其著作中同样按该定义,称欧洲国家承诺协定第八条是恢复经常项目货币可兑换(艾肯格林,2009)

 

  但麦金农在书中紧接着就暗示协定要求政府对民间承诺货币可兑换,进一步认为,西方国家政府在资本项上也承诺了部分货币可兑换。作者在书中说:“1958年12月29日,14个西欧国家……完成经常项目下本币对外汇的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官方报告是1961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6)];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非居民现在可以自由地将来自经常贸易中的上述国家的货币收入按照官方规定幅笈内的汇率兑换成其他任何一种货币……这些国家(指加入协定国家)中的大多数仍然保留了对资本项目下货币可兑换性的大部分限制,对居民比对非居民的限制更为严格。按照1944年的协定,各国政府有义务按平价上下各一个百分点范围内的汇率,提供非居民需要的外国货币。”

 

  协定本身并没有规定,政府必须提供外国货币,参与货币兑换。对资本项目下,协定第6条则明确规定,允许各国政府限制货币流动,更不可能负责兑换了。

 

  协定涉及民间货币兑换方面的条款是第4条第2款,根据英文版原文翻译如下:

 

  “第2款总的兑换安排:

 

  1、在本协定第二次修订日之后30天内,各成员国应将其在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方面计划采用的兑换安排通知基金组织,并将兑换安排的任何改变及时通知基金组织。

 

  2、根据1976年1月1日通行的国际货币制度,兑换安排可以包括:

 

  (1)一成员国可以采用特别提款权或由其选定的除黄金之外的其他标准来维持本国货币的价值;或

  (2)通过合作安排,维持成员国的本国货币与其他成员国的货币的比价;或

  (3)成员国选择的其他汇兑安排。

  3、为适应国际货币制度的发展,在得到占总投票权85%的多数同意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可就总的兑换安排做出规定,但又不限制各成员国根据基金组织的宗旨和本条第1款规定的义务选择兑换安排的权利”。

 

  协定中文版故意将兑换(exchange)翻译成汇兑,从而误导了该条款。从原文可以看出,除将黄金排除在货币定价之外,协定对各国如何进行货币兑换并无其他要求,协定要求的是政府应及时通知基金组织,他们在国内制定的外国货币兑换制度。在这样的规定下,强制结汇制度并不违反协定,考虑到第八条款,实际上,各国的货币兑换都与政府控制有关。西方各国法律都规定,只准使用本国货币在国内市场上支付,禁止使用本国之外的票券包括外国货币进行支付,保护货币主权。这就需要各国采用特殊规定,允许货币兑换,使获得外汇的出口商可以换成本币,以促进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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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  黄卫东  来自:  黄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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